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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(jù):《建筑防火通用規(guī)范》GB55037-2022第7.1.16條“避難間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7避難間內(nèi)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、滅火器、消防專線電話和應急廣播”。
7.1.16 避難間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避難區(qū)的凈面積應滿足避難間所在區(qū)域設計避難人數(shù)避難的要求;
2 避難間兼作其他用途時,應采取保證人員安全避難的措施;
3 避難間應靠近疏散樓梯間,不應在可燃物庫房、鍋爐房、發(fā)電機房、變配電站等火災危險性大的場所的正下方、正上方或貼鄰;
4 避難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.00h的防火隔墻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部位分隔;
5 避難間應采取防止火災煙氣進入或積聚的措施,并應設置可開啟外窗,除外窗和疏散門外,避難間不應設置其他開口;
6 避難間內(nèi)不應敷設或穿過輸送可燃液體、可燃或助燃氣體的管道;
7 避難間內(nèi)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、滅火器、消防專線電話和應急廣播;
8 在避難間入口處的明顯位置應設置標示避難間的燈光指示標識。